尼玛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尼玛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西藏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紧扣县委“3+2+N”发展战略,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尼玛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牢政治方向,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健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年内学法6次。二是高位谋划压责任。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汇报,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制定印发《尼玛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动工作有序落实。三是全面落实述法工作。召开2024年度专题述法会议暨2025年度全面依法治县会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采用现场和书面的形式进行述法,实现述法全覆盖。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协调推进,202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10起,受理问题线索59条,了结20件,初核13件,暂存待查4件,立案13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3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6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人,对2名党员干部采取了留置措施,用“零容忍”的态度,坚定不移捍卫党纪国法权威。五是强化干部法治培训。始终将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列为党员干部必修课。年内,县委党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等22场次,覆盖1000余名干部;开设党内重要法规课程讲座18个班次,846余人次受益。通过系统化、常态化教学安排,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强化,依法履职能力有效提升。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效能。一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政府行政决策行为不断规范,不断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2025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113件,提供法律咨询92人次,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份,有力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发挥牵头总抓作用。县委依法治县办审查督促14个乡镇和22家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尼玛县政府新闻网”公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布本级行政执法主体23家,同时完成2025年度下半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全县42名培训合格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认证机考工作。三是信访隐患实质性化解。自“暖心”行动动员部署会以来,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活动,主动应对,多管齐下,攻坚克难,通过召开“暖心”专题推进会2次,开展“暖心普法”活动49场次,惠及群众1.8万余人次;开展“暖心清欠解纷”活动,排查化解信访问题矛盾纠纷52件,涉及176人次400余万元;开展“暖心追责”活动,提出信访工作改进建议2件,约谈提醒企业、信访人1次,同时县级领导包案信访问题18件,有效推进信访存量实质性化解。
(三)以公正司法为保障,行稳法治之路。一是优化审判执行工作。深化“立审执一体化”改革,建立执源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发送履行义务告知书、判后答疑等方式,督促即时履行,全年执行标的到位率达78.61%,执行到位金额2867271.91元。妥善审结涉企其中审执结涉企案件12件,结案率88%以上,平均审理周期压缩至74天,成效显著。二是严惩重点领域犯罪。刑事审判宽严相济,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市场秩序,受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件(正在审理中)、交通肇事罪2件、盗窃罪2件、危险驾驶罪3件、强奸罪1件,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3件9人、批准逮捕2件8人、提起公诉14件22人、不起诉5件5人。深化“捕诉一体”机制,全流程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累计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次,向县公安局制发违法纠正通知书2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人次,变更强制措施1人,以精准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四)聚焦服务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扎实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召开推进会,下发《尼玛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尼玛县集中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四乱”问题的公告》,组织人员深入22家个体工商户开展走访调查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同时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服务。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共评查案卷18件,发现存在问题的案卷7个,下发整改督办单4份,责令执法单位限期整改。二是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流程,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巩固和拓展“多证合一”、“先照后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改革成果。积极探索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化管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25年,全县实有市场主体达2961户,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48户,同比去年增长10.3%。其中企业27户,个体工商户221户,办理各类行政许可193件,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和保护。
(五)抓实法治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筑牢公共安全防线。成功破获“11·26”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并追回资金125.12万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公安部“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称号。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检查整改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290处。二是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投入52万元规范化建设县乡综治中心,切实做到了矛盾纠纷“三不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5年,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3300余次,成功化解167件,涉及金额266万余元,调解文书司法确认20件,“以奖代补”机制有效激发调解员积极性,实现了“矛盾就地化解,平安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三是全面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水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5周年为契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三官一员”以案释法,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以三月集中法治宣传为中点,通过组建专业化讲解队伍,紧扣群众法治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2025年,深入乡镇、村居和学校、寺庙开展法治宣传29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4万余份。
(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村居法律队伍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15场次,参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54户,培养“法律明白人”240名。二是对群众依法提供免费法律服务。2025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共接待群众法律服务咨询261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35份,受理、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刑事案件6件。三是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建并复核保留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建成县级法治公园1个,村(社区)普法宣传LED屏2个,投放4个高空高炮普法广告牌,设立3个法治文化墙,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5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宣传精准性不足。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回应不够精准。二是干部法治素养有待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学习不够系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三是监督队伍建设不足。专业法律人才配备尚显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需求。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县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抓好法治督察考核、行政执法监督、“九五”普法规划制定与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将其纳入县委党校核心课程、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政府常务会学法内容,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
(二)压实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调整完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各协调小组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专题推进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三)深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县级部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审核把关。
(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高频事项“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100%,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五)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法援+调解”工作模式,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构建精准普法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法治栏目,制作普法短视频,提升宣传实效性。
附件:





藏公网安备:542421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