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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县信访局

来源:尼玛县信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7-29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对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

(二)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信访负责处理群众给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县级领导接访群众和下访、回访做好相关工作。

(三)负责受理、承办国家、自治区、那曲市和县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并及时上报协调处理结果。

(四)分析研判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协调处理全县信访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乡和部门转送、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办理重要信访问题。

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乡)、相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区、到市越级上访等相关信访工作

)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调研;指导全县信访工作业务总结推广好的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八)承担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监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

西藏自治区尼玛县建设西路(政府楼一楼左侧)

三、办公电话

08963712825

四、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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